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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面向碳中和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 发布时间:2022-10-24 浏览次数:1750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至此,我国开启了碳达峰碳中和的征程。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等重要政策文件陆续出台,各重点领域和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一系列支撑保障措施将陆续出台,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低碳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变革

       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变革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杜祥琬院士指出,我国碳排放基数大、碳达峰到碳中和时间短,必须以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支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下的碳中和。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新能源、先进核能、新型储能、氢能等新兴能源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迭代,各类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变革的核心驱动力,正在推动能源由资源、资本主导向技术创新主导转变。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评估,2050年全球实现净零排放的技术中约有50%尚未成熟,相关技术研究还在深入,基础理论构建、核心技术突破、产业转型升级的任务还很重。可以说,绿色低碳科技是保障同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将带来一场由科技革命引起的经济社会环境的重大变革。

      在全球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浪潮中,中国绿色技术创新活力自2014年起显著提高,在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中发挥愈加显著的作用。以风能、光伏和先进核能为代表的非化石能源利用技术逐渐成为主流,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终端能源高效利用与节能技术不断优化完善,生物质制氢造气发电等燃料及原材料替代技术逐步迈向规模应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系统部署绿色技术创新工作,提出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印发了《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目标。时至今日,我国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引导机制、平台建设、制度环境等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绿色专利申请数量从2008年的4.3万余件,增长到2021年的15万余件。

      可以说,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已经完成其使命,我国绿色技术创新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为此,要在现有发展基础上,积极构建面向碳中和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一方面是对原有发展目标的承接和升级,另一方面支撑碳中和目标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强调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是一个中长期发展目标,需要提前系统谋划。

优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制

 为发挥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支撑引领作用,要在全面摸清我国绿色低碳技术存量的基础上,构建面向碳中和的绿色低碳技术体系,前瞻布局理论研究、基础应用研究、前沿技术攻关、颠覆性技术创新,加速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通过政府和市场双向发力来优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环境和体制机制。

一是摸清我国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家底,构建面向碳中和的绿色低碳技术体系。        

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摸底行动,全面掌握我国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现有水平。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点、路线图、优先序,在双碳领导小组下,以科技管理部门为主导,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成立科技工作组,制定我国面向碳中和的绿色低碳技术体系,有序布局传统化石能源清洁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网、终端能源电气化、低碳供热、负排放等领域的前沿技术、先进适应技术、颠覆型技术发展。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战略科学家、企业家等在技术体系构建中的咨询作用,持续跟踪绿色低碳技术开发和应用情况,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的绿色低碳技术需求目录,定期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前瞻布局各类型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尽早实现我国面向碳中和的绿色低碳技术自立自强。

      充分发挥举国体制的优越性,组建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在国家层面率先布局近中期需要集中突破的绿色低碳前沿技术,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集中优势资源设立专业智库群,对颠覆性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过程进行长期跟踪,形成面向碳中和的颠覆性技术清单,推动颠覆性技术突破。超前部署具有产业变革趋势的战略先导和交叉前沿研究项目,加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推进钙钛矿太阳电池、V2G、氢能、先进核能等关键技术突破,加快推动关键基础材料、设备、零部件等技术升级。要大力推动能源与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现代智能信息技术的交叉融合,加大对产业智能制造和数字化升级的支持力度。

三是强化企业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进政产学研用金服深度融合。

       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充分发挥企业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国企资金、平台、技术等优势,使之成为绿色低碳技术体系创新主体,利用好民营企业在政策灵活性、创新活力、人才聚集等方面的优势,使之成为新兴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主体。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政策,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开展面向技术应用的研究创新。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形成科技创新上下游联动的一体化创新和全产业链协同技术发展模式。强化财政支持的行业技术项目申请必须由企业参加,大力支持企业参与行业共性技术创新。引导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利益分配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有效应对成果转化风险、创新失败风险等。强化社会主体参与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广度、深度,创新参与形式。

四是以建设碳中和技术服务中心为契机,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以绿色技术银行为主体,建立面向碳中和的综合性绿色低碳技术交易市场,鼓励各地区、有关单位依托或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地区或行业的专有技术服务中心,并打通与国家碳中和的综合性绿色低碳技术交易市场的连接。加强绿色技术交易中介机构能力建设,培育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第三方检测、评价、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培养一批环境科学、法学、管理学等复合型技术转移人才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经纪人,吸引更多人才进入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服务领域。加强交易中心建设的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交易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交易管理办法,依法合规推进各项工作,营造健康活跃的技术交易氛围。

五是构建适应碳中和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创新环境。

       推行“揭榜挂帅”“赛马争先”等机制,推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针对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可靠等问题开展系统性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逐步建立并完善符合能源颠覆性技术发展特点和规律的评价机制、项目资助机制。综合用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用能权市场交易机制等市场机制,向从事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的企业提供经济激励,引导企业研发和应用低碳技术。进一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遵循行业低碳发展技术路线,制定行业企业配额分配基准线。研究制修订实现绿色低碳生产和生活的相关装备、工程、运行等标准,形成绿色低碳生产和生活分级分质标准、评价标准和监管标准。通过各类标准的制修订激发企业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需求,让更多现有可行的技术得到更大程度的推广应用。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全社会一盘棋。以低碳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变革,优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制,是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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