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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3—2024年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方案印发 发布时间:2023-01-30 浏览次数:2785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南省2023—2024年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严格高耗能行业能效标杆管理,加强政策激励,“一企一策”清单化项目化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升存量项目能源利用效率,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作出贡献。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是降低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是产业提质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培育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举措。2021年8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豫发改环资〔2021〕696号),明确提出“利用3年时间,具备条件的重点用能单位改造一遍,实现能效应提尽提”。2022年4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省节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的通知》(豫节能办〔2022〕1号),要求开展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加快推动基准值以下的项目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经过不懈的努力,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意识普遍增强,节能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同时也认识到,我省产业结构重化趋势尚未从根本上转变,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大、产出低的特征明显,必须采取更加严格标准、更加精准措施,有力有序推动低效产能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深挖节能潜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腾挪用能空间,我们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近期节能降碳改造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2023—2024年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统筹经济发展和安全降碳,以提升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为核心,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工程为抓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政策标准体系,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报告制度,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作出贡献。

到2024年底,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能效水平低于基准值(限额值)的项目全部完成节能降碳改造,力争实现节能能力400万吨标准煤/年以上,能效水平达到标杆值(先进水平)的存量项目30%以上,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的方向有哪些?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节能降碳改造方向,有计划有步骤推动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以及能效水平低于全省行业平均水平(以2021年为基准年)的项目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主要包括5个方面:

一是技术改造增效降碳。加快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退出落后或低效的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实施技术装备迭代升级改造,实现整体能效水平提升。

二是高耗能设备节能降碳。实施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更新升级改造,改造后须达到强制性能效标准2级及以上。

三是清洁能源替代降碳。在具备条件的重点用能单位,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推动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

四是清洁生产减排降碳。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工业设备技术应用,实施原料清洁替代、中水循环利用、生产过程“三废”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减污协同增效改造,推动企业实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

五是智慧管理提质降碳。实施数字化改造,推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深化完善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系统建设,开展能耗3级计量数据采集。

四、节能降碳改造又出台哪些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

《实施方案》更加注重项目化、工程化推进节能降碳改造,以能效管理为切入点,以节能降碳改造项目为落脚点,出台了更实更深更强的政策措施。主要是5个方面:

一是实施高耗能存量项目能效分级管理。能效达到行业标杆值(先进水平)的项目,“十四五”期间免于节能监察。能效低于行业基准值(限额值)的项目,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对不能按期完成改造或改造后能效仍达不到全省行业平均水平的项目限制用能,坚决遏制高耗能项目不合理用能。

二是加大节能降碳改造项目资金投入。优先推荐高耗能园区、企业节能降碳改造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适时向金融机构推荐一批重点项目,争取绿色信贷支持。统筹安排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工程。鼓励各地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以适当形式进行奖补。

三是鼓励企业节能量进入用能权市场交易。“十四五”期间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形成的节能量,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认定后,优先投放用能权市场交易,降低企业节能改造成本。

四是高耗能项目新增用能与区域节能改造效果挂钩。“两高”项目会商联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增加对项目增加值能耗水平评价。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进度滞后的地方,新建项目增加值能耗高于全省工业增加值能耗平均水平的,实行新增能耗等量替代,能耗替代量从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工程形成的节能量挖掘。

五是企业能效水平与负荷管控及电价政策挂钩。能效水平低于全省行业平均水平的低效产能要纳入负荷管控企业名单。高耗能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交易电价不受煤电基准价上浮20%限制。

五、节能降碳改造如何具体实施?

为抓实抓深抓细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抓节能制度落实。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制度,完善能源消费报告和监测分析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成立重点行业能源消费数据分析工作专班,分行业开展业务培训,规范能源消费报告边界、计量核算方法。

二是抓能效对标管理。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对标行动,建立辖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清单台账,发布全省行业能效平均水平(高于国家行业基准值)。推动能效低于行业基准值的项目限期实施改造,引导能效低于全省行业平均水平的项目对标实施改造。

三是抓项目清单化推进。坚持“一企一策”建立分年度节能降碳改造台账,强化调度督导,确保工作成效。2023年全省计划实施改造项目226个,总投资303亿元,预计节约能源消费220万吨标准煤/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59万吨/年。

四是抓政策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凝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成效和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推广,使能尽其用、效率至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众的共同理念和普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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