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节能环保
关于印发《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工程 (技术推广及装备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7 浏览次数:97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委),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商务厅(委、局):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的总体部署,为提升我国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的技术装备水平,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制定《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推广及装备产业化)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2014年12月31日

碳足迹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