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2015年第三轮气候谈判8月31日在德国波恩开幕。为期5天的本轮谈判是巴黎气候大会前的倒数第二轮正式谈判,来自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将继续就新的气候变化协议等议题进行磋商。
按照计划,各方将于12月在巴黎达成一项新的气候变化协议,就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做出安排。
在上一轮谈判中,各方梳理了已形成的近90页的新协议谈判案文,并进一步澄清各自立场,但并未触及案文具体内容及选项的合并、筛选。案文仍然只是各方不同意见的罗列,关于减排责任分配、资金支持等议题的分歧依旧。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因此评价谈判进程“慢如蜗牛”。
在本轮谈判前,主持谈判的两名联合主席按照各方授权对谈判案文进一步整理,但整理后的案文仍有80多页。谈判主席丹尼尔·赖夫斯奈德31日在会上呼吁各方尽快开始实质磋商,不再拖延。中国当天在一份代表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声明中指出,各方应加快工作进度,按时完成谈判任务。
目前,各方关于新协议的分歧主要是2020年后的减排责任分配以及发达国家如何落实对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发达国家认为,在新协议下,发展中国家应与它们承担同样性质的减排义务。在提交给联合国的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目标中,发达国家也只提减排,不提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发展中国家则认为,考虑到对全球变暖的历史责任和各国能力,发达国家应带头减排。发展中国家还面临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等现实挑战,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是多样的,且应得到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支持。
中国强调,巴黎气候协议不应只是一份减排协议,而应遵循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全面、平衡地反映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行动和支持透明度等各个要素。
中方指出,除了2020年生效的新协议外,也应加强2020年之前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力度。
目前,只有《京都议定书》对发达国家的减排有强制规定。而截至今年8月,只有42个缔约方批准了议定书2013年至2020年的第二承诺期,远低于第二承诺期生效所需的144个批准数量。
发达国家早在2009年就承诺,在2020年之前实现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但直到今天,发达国家依然没有说明将如何落实这项承诺。
中方表示,提高2020年前行动力度对于巴黎气候大会取得成功至关重要,将为2020年后的全球行动奠定坚实基础,发达国家必须提高并切实履行已做出的减排和支持承诺。
联合国2015年第三轮气候谈判开幕
发布时间:2015-11-30 浏览次数: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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