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十二五”节能工作
被省政府考核评定为优秀等级
近日,省政府通报“十二五”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节能目标考核工作情况,我市“十二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被评定为优秀等级(共有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参加考核,其中洛阳、鹤壁、信阳获优秀等级评定,我市综合打分为96分,位列全省第二)。标志着我市“十二五”节能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十二五”期间,我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节能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我市“十二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降低率为24%,超额完成省定目标7个百分点,各县(市、区)全部完成了节能目标任务;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至“十二五”末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4.3%,较“十一五”末上升了13个百分点,战略新兴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深入推进节能技术产业化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国家、省、市级重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96个,争取各级财政扶持资金3.4亿元,带动全社会投资67.8亿元,建设了国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成功申报了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低碳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节能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逐步完善,并延伸至县本级;节能监察能力进一步加强;节能宣传效果明显,全民节能的良好氛围已在全社会形成。
“十三五”期间,我们将在继承发扬“十二五”节能工作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发展节能低碳产业,培育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按照市委市政府“9+2”工作部署,以节能低碳项目建设为抓手,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助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为谱写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篇章贡献力量。